东坑镇彭屋村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牛皮癣”清理、绿化养护及除“四害”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4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东坑镇彭屋村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牛皮癣”清理、绿化养护及除“四害”服务采购
东坑镇彭屋村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牛皮癣”清理、绿化养护及除“四害”服务采购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澳门威尼斯人官网,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建议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